张新蕊:我是一家经贸公司的会计,入职已经4年多,近日我休完产假刚上班。听说根据法律规定,小孩在1岁以内,女职工可以每天休1小时的哺乳假,而我生的是双胞胎,每天可以休两小时。当我向单位请假时,领导却以我实际不给孩子哺乳为名不予批准。
我生育时做了剖腹产手术,后来虽经多次催乳却一直没奶,所以只能给两个孩子喂奶粉。虽然我无法给孩子喂母乳,但煮奶粉、给奶瓶消毒等也是很麻烦的,而且又是照顾两个小孩,我觉得单位应当让我休每天2小时的哺乳假,但领导就是不同意,请问:女职工产后不能给小孩喂母乳,每天就不能休哺乳假了吗?
胡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只要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无论是母乳喂养还是人工喂养,均可按照此规定享受哺乳时间。
□本报记者 王香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