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香阑
洪正亮:我哥哥是一家公司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因为工作关系要应酬经常夜夜晚归,我嫂子日渐不满,为此,两人争吵不断。有一次,我哥一气之下,拿起家中食用油倒在卧室被褥上将其点燃,想把房子烧掉。嫂子慌乱起身灭火,将火扑灭后为了教训我哥便打电话报警。近日我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请问:我哥烧的是自家的被褥,怎么还被判刑呢?
谭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来看,放火是一种极其危险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会给公私财物带来巨大损失甚至造成人身伤亡,情节严重的法律还将处以死刑。
夫妻吵架乃是常有之事,您哥哥却无视国家法律点燃易燃物,这不仅造成家庭财物损失,还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因而构成放火罪,所以法院的判决合法合理。建议广大职工朋友,学会理性处理家庭矛盾,控制情绪,切忌冲动行事,时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