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聊吧
3上一版  下一版4
 
如何让技术创新 成为企业的“发动机”?
怎样让职工培训 更加有针对性?
辅助性岗位 经民主程序认定才合法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15年4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问:劳务派遣工 费进成 回答: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杨雪峰
辅助性岗位 经民主程序认定才合法

 

费进成:虽然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岗位上实施,但我们公司除了几个管理人员,其他几十名职工都是派遣工。临时性、替代性岗位还容易理解,可这辅助性岗位怎么认定啊?

杨雪峰:如您所说,在实际工作中,临时代、替代性岗位比较容易界定,而辅助性工作岗位在法律上的定义没有体现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差别,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为了避免用工单位滥用,增强认定的可操作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了辅助性工作岗位认定的民主程序。用工单位计划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应当先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相应的用工方案和意见,再经用工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后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后才能属于合法的辅助性岗位。

□本报记者 王香阑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