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先别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据《人民日报》)
自己的妈要开证明来证明,这事的确非常奇葩,但在当下,这种奇葩事还少吗?在一些地方,老人领养老金要开未死证明,无犯罪的人要开无犯罪证明,买房者要开无房证明……说起来,这种荒唐证明可以列出一大串,据有心人统计,国内要办的各种证件就达70多种,再加上各种证明,数量将非常可观。这些证明或证件要是真的有用也就罢了,事实说明,很多证件或证明根本是荒唐的,将大好生命浪费在这些事情上,真是有“谋财害命”之嫌,有哲人不是说,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吗?
就拿“证明我妈是我妈”来说,这个证明只是程序性的,更是折腾性的,不过是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用办了。那么,这种证明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交60元就证明了“他妈真是他妈”,让人不由得想,这个证明很可能只是一些机构“开发”出来的赚钱生意——有权机构设上一个门槛,再指使人展开服务,就坐地生财了。当然这只是猜测,但许多证明的存在不就是为了收费吗?除了收费,似乎并没有促进谁的福利,也没提供什么有价值的服务。比如收五六十元的无房证明,收200元无罪证明,一些地方收费才能办的准生证等等,不为谋利,真想不到这些证明存在的价值。
就拿犯罪证明来说,国内公安都联网了,只要拿身份证一刷,有无犯罪记录一清二楚,已婚未婚,也是一清二楚。上面提到的旅行社所要的紧急联系人,本是为了保护旅游者的个人利益,个人不愿意填写或不填写真实信息,只会损害他自己的利益,却不会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却非要弄得开证明才行,所为何来?如果不为借此谋利,真想不到它存在的理由。
解决证明过多过滥的问题并不难,一是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在互联网时代,实现这个目标并无技术壁垒,只要将每个人的信息全面输入身份证,再将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就行。相关部门或个人要查询,刷卡就行,何需开什么证明?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多些互联网思维,少些谋利化思维,群众必然少跑路。
其次,也就是更为关键的,是要破除以权谋利的思维,将过去那种通过增加门槛来谋利的现象严格清理,一些部门就是用这样的办法来充实小金库和单位收入,这些收入成为一些单位增加员工福利甚至公款吃喝的源头,那么,权力利益化的思维不除,很多收费证明还是难以根除。
当然,有些证明也是落后管理的产物,对于这类证明,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及时清理。其实无论什么样奇葩的证明,都是不良作风的产物,只要心里装着群众,主动扫除“四风”,增强服务意识,程序总会被简化,数据必然多跑路,群众必然少跑腿。
□瞿方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