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4月8日新华网)
2000多吨病死猪肉能够一路“绿灯”流入市场,继而摆上公众餐桌……面对如此尴尬状况,公众不免要追问,相关监管部门又在何处逍遥呢?近些年来,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良商家不仅丧失了经商应当具备的诚信品质,甚至连做人起码应有的良心也荡然无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他们可谓是不择手段,以致于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都置之不顾。
不可否认,最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投入。然而,令公众寒心的是,仍有一些地区的监管部门存在着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情形。在病死猪的处置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一些创新举措,通过“政府补贴”或者“养猪保险”等渠道,为病死猪提供一个“绿色出口”。无论如何,希望相关部门多一些主动而为,别让病死猪肉一路绿灯走上百姓的餐桌。□周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