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地乞讨的“重病患者”其实行动自如,还可以和身边的求助者轮换角色……近日,市民反映在三里屯等地的繁华路段,很多乞讨者是故意伪装成“重病”进行乞讨行骗。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北京警方已于1月24日破获这个乞讨诈骗团伙,目前,以王某某为首的10名团伙成员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月3日《新京报》)
实事求是地讲,再发达的国家和再富有的地方,都难免有乞讨人员出现。毕竟各家有各家的难处,作为个体的人会因不同的突发情况酿成暂时的极度困窘。所以,不采取强制手段一刀地禁止乞讨行为,也是社会理性化和人性化的表现。但是,对于“职业乞丐”,则应另当别论。尤其是,对于有组织的“乞讨团伙”,必须绳之以法,像北京市打击“重病乞讨团”那样,不姑息不手软。
对于确因生计窘迫和天灾人祸所逼而流浪乞讨的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但对于“职业乞丐”,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教育他们自食其力,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合法收入。让他们明白,“职业乞讨”实则是一种变相的诈骗行为。
实践证明,一些有组织的“乞讨团伙”,往往与拐骗人口、虐待儿童老人等犯罪行为有关联,对社会治安危害极大。有关部门应该强化常规巡查,深入侦察,一旦证据确凿,就要依法严惩。□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