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总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表示,农民工欠薪问题不是简单的违法问题,而是基本的道德和道义问题。企业应负首要责任,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责任也很大。“干活给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法律争议。在欠薪问题上,打官司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大量的欠薪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典型的劳动违法行为。”
欠薪不是劳动争议是违法问题,这澄清了人们长期以来陷入的一个误区,对于依法讨薪,打击恶意欠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什么说农民工欠薪问题不是简单的违法问题,而是基本的道德和道义问题?因为在我国的传统里,或者说五千年的文明传承里,一个最基本的被社会和人们认定的道理、道德、道义,就是“干活给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不能设想,在一个靠劳动吃饭的社会里,干活可以不给钱?这样的事如果成为了道理,就没有了天理。
企业年年欠薪,农民工年年讨薪,政府年年帮助讨薪,又是年年发文,又是年年联手打击。然而,欠薪的现象却按下葫芦浮起瓢,越来越严重,有的城市市委书记市长带队打击,不仅耗费政府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原因就在于,吃错了药,应该用法律管的事,被行政承揽了。
政府这样做当然是好意,毕竟大面积欠薪恶意欠薪侵犯职工权益,影响社会安定,政府想通过这种联手司法部门的努力,毕其功于一役。然而从近些年,尤其是2003年温家宝总理帮助熊德明讨薪以来,虽然欠薪行为有所震慑,但由于对恶意欠薪惩处力度不大,反而在某些方面助长了欠薪者的气焰,欠薪老赖越来越多,甚至有星火燎原之势。
现在回过头来看,就是没有把欠薪当作违法去办,而是当作劳动争议去协商,去调解,去诉讼。这要碰上还有点良心和德性的,问题就解决了,还声称不看僧面看佛面,给你个台阶,不驳你面子,无罪反有功,好大一张脸!倘碰上那泼皮无赖滚刀肉一类,不仅干活不给钱,反咬一口,还恶意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后闹到法院,一审又闹到二审,最后弄凉了黄花菜,把被欠薪者反折腾得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不死不活,有些拖不起就认栽,有些被逼无奈就上街上楼,花样维权,极端讨薪!
对此,事实确凿,其实不用别的法,不用开庭打官司,只需一个招:欠账就还钱,不给钱,就法办。小罪小办,大罪大办,死罪死办。很明显,欠薪不是劳动争议是违法行为,司法部门应该果断出手,敢于亮剑。至于吊照、关门、清偿,甭废话,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一句话,欠薪不是劳动争议,不必置喙,用道德的手段谴责,管用,用行政的办法治理,也管用,但开错了方,吃错了药。
当然,郭军还表示,如果企业是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困难,开始时可能流动资金不足,然后是付不了货款,最后可能工资发不出来。这种欠薪需要客观看待,员工也要理性对待。如果是客观问题,企业可以采取申请破产等方式解决。职工作为债权人也可以提出破产申请,这样能尽快在现有状况下拿回一部分工资。
□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