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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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游街”维权背后的隐忧
严打欠薪犯罪 能否根治欠薪
给干部“瘦身” 应当统筹推进
学历不是能力 有技在身才行
终结校园暴力需要制度跟进
常怀警惕之心 骗术高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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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讨薪”别老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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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打欠薪犯罪 能否根治欠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日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1月7日本报3版)

年年治欠薪,今年不雷同。对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来说,这肯定是一个好消息。三大执法部门和一个用工管理部门联手,有分工有合作有接力,注定比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有力也有效,至少,对于欠薪犯罪者而言,威慑力更大,没有了部门搪塞,没有了空子可钻,没有了地方好躲。

大面积欠薪成多年顽疾,它的产生源于这样几个要素:其一,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民走出家乡,参与到城市不断扩张的建设中,成为一支亦工亦农、不尴不尬的特殊群体,很多人缺乏有效组织和管理;其二,企业运作不规范,工程发包转包现象严重,农民工遇到黑包工头,就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其三,很多政府也成为工程的发包者,有的沦为包工头,盘剥并拖欠农民工工资;其四,面对欠薪犯罪者,同时面对着一些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收集证据的农民工,法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不能把这些黑包工头怎么样。

而且,尽管我国将“恶意欠薪入罪”,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于是,我们经常看到的一幕幕,是各种不断变换形式的“花样讨薪”: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有之,穿戏服扮元芳的有之,跳江南Style的有之,集体下跪的有之,弄上一群孩子上街举牌的亦有之;甚至极端讨薪:扬言跳楼、上树绝食、挥刀自残、伤及无辜,此种种。自己付出的劳动不能及时得到合理报酬,有的没有证据,有的被几个部门踢皮球,这些叫天天不应的农民工,只好铤而走险,以命相搏。

可以说,四部门这次联手,有了一些足能产生震慑的努力,形成了恢恢法网。比如为了解决行为人逃匿后相关证据无法获得的问题,通知规定,人社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再比如对于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毫无疑问,四部门联手打击欠薪犯罪,有力有用也有效,因为它并不是“年根儿行动”,称得上常态化、长效化。不过,要想根除欠薪现象,仅有这些手段还不够,这只是硬币的一面。我以为,除了严厉打击犯罪,还要保障农民工的基本合法权益,比如让农民工融入城市,融入职工队伍,即便融入不了,至少也应和所有职工一样,就业有合同,按月领工资,看病有医保,养老有保障,总之,要让他们能公平的劳动,有尊严的生活。

□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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