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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推出这12种工资集体协商模式的原因,褚立香表示,怀柔区总工会在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规模企业建会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建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试点和尝试,并本着“建会即协商”的原则,推进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小微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从中得到保护。
为了更好地开展怀柔区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区总工会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协商主体、合理推选协商代表、组建职工代表大会、严格履行法定协商程序。
“例如开展民俗餐饮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时,我们就有一套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的协商办法。”褚立香说,多年的调研和实践使怀柔区总工会清楚地知道,全区的民俗餐饮行业用工形式多样,绝大部分分布在乡镇、农村,且规模小,无法实现单个成立工会组织,造成职工方协商主体缺失。为此,区工会大力开展社区(村)及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建设,通过以上打下的方式,由村级工会联合会或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作为小微餐饮企业职工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区总工会还根据民俗餐饮行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协商主体即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并根据每个区域不同的特点,灵活、合理推荐产生协商代表,并严格履行法定协商程序,这样的工资集体协商,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双方的愿望和要求,更容易被协商双方所接受。”
经统计,截至2014年底,怀柔区工资集体协商涵盖企业1478家,整体签订率达到96%,涉及职工427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