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名的,但通过两次的学习后,和想象的太不一样了,不光是单纯的学习法规知识,而是进行系统全面的劳动关系管理的实务训练,最重要的是,学会一旦发生争议,可以先‘灭火’,把矛盾尽量放在内部化解。”11月15日,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教中心联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启动了《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师”千人培训计划》,这个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培训项目和一般的社会培训有哪些不同?近日,记者和近百名第二期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课程学习,体验了一名“劳动关系管理师”如何在棘手的环境中化解纠结。
法规配合实例讲
枯燥的政策其实可以很“生动”
来自一家国企的吴女士在人力资源管理这个岗位上已经工作了十个年头,这几年劳动政策的变化和整个劳资市场的变化使她的工作变得异常忙碌,听说有这个政府项目,她赶紧报了名。“现在的职工,尤其是年轻的80后、90后,真的是很不好管理,动不动就违反纪律,一不高兴就说你辞了我,我就上法院告你!”吴女士感慨,很想通过这个课程提升自己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
在当天的课程中,来自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的会长李长保就先从《劳动关系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讲起,和众多的学员们分析起了目前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并结合这些特点逐一将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管理中的“入职、在职、离职”等联系起来。一位刚入职的人力资源新人一边听着,一边快速记下笔记,“这个太实用了,想到入职就是试用期和劳动合同订立,想到社保肯定是在职期间的,这样查找和记住法规感觉也不那么枯燥了!”李长保介绍,在整个劳动关系管理的体系中,熟悉相应的劳动政策法规是基础,但是从事劳动关系管理并不能单纯地靠背下这些枯燥的政策,而是要学会从“老人事”的概念向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转变,学会融会贯通这些政策,这也是本次培训的目的所在。
不想老往仲裁跑
新入职人事职员学到好经验
“近几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利益纠纷矛盾突出,企业除了要做好源头管理,制定相应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来进行人身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处理好企业和职工的关系,眼下,协调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老师的一番话让新入职的崔女士很有感触,她是一家小型科技公司的人事部职员,今年公司就出了5件劳动争议案,“老往仲裁跑当被告,我都烦了,想赶紧充充电,提前在企业内部做好矛盾调停!”她最希望专家除了讲法规,还能讲讲处理劳资矛盾的方式、方法。而她的这一愿望,在当天下午的课程中就得到了满足。
“如果已经发生了矛盾怎么办?针对不同人群,针对不同问题,综合运用‘法理情’,平等地来沟通,在理解法律规定基础上,帮助员工分析利弊、解扣、散结,尊重员工,倾听诉说,化解怨气。”在劳动争议防控分享中,有着多年劳动争议调解经验的老师现身说法,并结合实例教授学员们如何把握调解争议的“关键点”。这次课程内容包含“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管理”、“员工的招聘、录用管理”、“劳动合同实务管理”、“劳动报酬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这些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士在经过为期四周的学习和考试后,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颁发 “劳动关系管理师”证书。
□本报记者 闵丹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