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一则“温州苍南一小学给学生颁发‘迟到大王’奖状”的消息,并附上“奖状”的照片。消息引起了大量的转发,也引发网友议论。(12月17日《现代金报》)
学校老师给迟到学生颁发“迟到大王奖”,如此“别出心裁”,虽有“新意”却少了“心意”。学生迟到,违反学校纪律,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适当的处罚本无可非议。惩罚是一种常用的教育手段,是对学生错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种强制性纠正是以学生身心完全能承受为前提的,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反映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
任何一种惩罚,首先是合法,其次是合情合理。现代教育提倡以人为本,老师要关爱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歌德说:“不管是教育人还是惩罚人,必须要把人当人看。”“迟到大王奖”形式虽“创新”,这种“示众式”的惩罚,也是变相的体罚,违反了教育规律。试想,当迟到学生获得“迟到大王奖”“殊荣”时,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心灵受到伤害,往往会造成逆反心理,有违教育初衷。
□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