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光商厦办公区的公示栏处,张贴着新修订的《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这次比以前的考核办法内容更完善,对职工评议时打分有标准了。” 阳光商厦体育休闲组职工苏苹苹与同事讨论着。在阳光商厦,大到公司的发展决策、各种文件的修改,小到职工工装的样式,都会先公示再做决定,职工参与面接近100%。
商厦根据公司运转的情况,每隔5年就会对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大的调整。在今年初的职工代表座谈会上,有职工提出现行的《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有不足的地方,建议修改。“本来是到2015年才又到一个调整期,但是考虑到《办法》跟不上公司的运转情况,所以在今年就着手重新修订。”公司工会主席吴洁介绍。
今年8月份,公司成立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包括党支部成员、人事部成员、工会成员、基层干部在内,起草了新的《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在起草过程中,领导小组的成员向基层职工了解情况,根据意见进行修订。“比如过去针对干部的考核,特别是对中层以上的干部考核,只有下级给上级评议,考核项目比较单一。修改后,调整为针对一个干部的考核,其上级、下级都要进行考核评议,这样的考核结果更周全。”吴洁介绍。
《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初稿形成后,将考核内容在公示栏处进行公示。“在办公区的公示栏张贴,还在楼下的小黑板处张贴,保证每个职工都能看见。”吴洁介绍。同时,组织职工进行讨论,之后再修改。
修改后的考核办法相比之前内容更加完善。“比如对职工评议打分有标准了,以前是0-10分随便打分,现在是分出高中低档,8-10分一个层次,中档是6-7分,低档是0-5分。还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表,考核分值确认方面更严格,综合考评在75分以下就离岗。” 公司人事部经理郑文兰介绍。
李雪艳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她非常认同公司的这种形式,“职工对公司各种情况掌握清楚,才能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本报记者 周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