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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校园周边盗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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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理校园周边盗版图书

 

字体过小、印刷不清晰、编造或盗用书号……10月20日,东城城管东直门执法队在辖区中学周边查处无照贩卖盗版图书的违法行为,对无照小贩兜售劣质图书全部暂扣。

前几天,一位学生家长向城管部门举报:“我今天接孩子下学,看见一个无照商贩在学校边上卖书,还真有人围着看,弄得道儿都没法走了,那些书也是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你们快去管管吧”。接到学生家长的举报后,城管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谁知无照商贩和城管队员打起了游击。在连续几天加强巡查后,城管队员最终查处了这名无照商贩。

这些劣质的《法律知识全集》《新华字典》《鬼吹灯》、《乔布斯传》等各类书籍杂乱的码放在电动三轮车上。一位刚准备在这购买新华字典的大妈在城管队员的解释下,放弃了图便宜的心理准备到正规书店去购买。城管队员将无照商贩及其经营物品带回队里做进一步调查。

无照商贩狡辩说:“这些书籍有的是批发来的,有的是收的。卖的也不贵,10块、20块的都有,应该都是正版的”。

当城管队员在登陆中国扫黄打非网查询后发现,“就目前这几本书来说,有的书籍上面的书号根本就查询不到,有的是盗用了其他正版书的书号。最为明显的是,这些盗版书的印刷质量比较次,存在字体不清晰,缺字断页的问题。而除了特殊的工具书之外,像人物传记、小说等书籍也不会使用五号字这么小的字体,容易给读者带来不便”。城管队员说:“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在此城管队员也提示大家:“购买书籍一定要到正规的书店,不要图便宜购买无照商贩的物品,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 于彧/文 陈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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