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泰安肥城市总工会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不断增强职工法律意识,有效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权”落实到位,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公开透明,保障职工“知情权”——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法律进基层宣传咨询活动,使职工了解自己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增强维权意识。推进企业厂(政)务公开实效开展,重要事项必须向职工公开和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职工信任度。
建立机制,保障职工“参与权”——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工会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本单位重要事项研究,开展各种合理化建议活动,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职工民主管理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
立足源头,保障职工“表达权”——参加党代会、人大、政协等方面的工会系统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向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职工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报送议案、提案,从源头来表达职工的真实意愿和诉求。
注重实效,保障职工“监督权”——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体系,督促企业在工资、安全生产、劳动环境和条件、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经济政治权利,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通过开展民主评“家”评议干部,充分行使工会监督权,彰显工会的社会作用。
摘自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