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涉及劳动关系法律的案件中,57岁的游绍良拿到了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认定自己为云南某保安公司职工的判决书,这受益于昆明市总工会于2011年底创立、推出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庭上,该保安公司拒绝承认游绍良是其职工,但凭借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会联合会发出的一份有该保安公司某负责人签名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院确定了游绍良与该公司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截至9月10日,自昆明市总创立“工会维权意见书、建议书”以来的3年,全市各级工会至少发送了2597份“意见书”。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戚永宏对记者说:“各类用人单位存在的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全都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和整改。一些很棘手的问题,诸如建会、为职工买法定保险、工资集体协商、欠薪等‘老大难’问题,都用‘意见书’解决了。”
“由于感到工会维权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或平台,几位市总领导借鉴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觉得推出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很有必要。”昆明市总常务副主席赵涤群说,“‘意见书’是由各级工会查实用人单位存在对职工的侵权事实后,向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建议书’的作用是在用人单位拒不理睬工会‘意见书’,拒不改正违法侵权行为时,由工会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鼓励并监督政府行政执法或管理部门查处该用人单位。”摘自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