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只有10个月了,我打算以后钓钓鱼、出去旅旅游。”当电工老赵正憧憬着退休生活时,单位给了他当头一“棒”:出具辞退通知书,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说起被辞退的原因,他很气愤:“劳动合同上明明写着我的工作地点是开阳里小区,现在非要把我调到方庄去上班。我不同意,单位就不让我干了。”(今日本报10版)
读了这篇报道,对这样的企业,我真的很“佩服”,“佩服”他们的用心之苦,算计之精。
精到何处呢?那位说了,难道就像保险公司的精算师,精到犄角旮旯,精到一分一毫?何止呢!精算师和他们的精比起来,也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不信且看——
职工连续工作11年,签订8份劳动合同及协议,最后一份合同只签1年零仨月;入职物业公司,变身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变成劳务协议,是为避交三险;原来10来个人,因为收入太低,最后只剩下俩人,招工没人干;59岁零俩月,还有10个月就退休了,出具辞退通知书,一辞了之。
这样的企业还不够精算——精于算计?这样的企业原来是方庄的一家物业公司。有这么“物业”的吗?物的是什么业?
更为决绝的是,这次与老赵一起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跟他同一班组的、50岁的班长老刘。所不同的是,单位没有给他调岗,而是直接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把我们班组的工作包出去了,就为这,我们丢了饭碗。”老赵说。
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单位不能单方变更,调整职工岗位必须双方协商,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是,为了在退休之前把这“俩包袱”甩出去,这家物业霸王硬上弓,不和职工商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一脚踢出去,把他们“开”了。
有人说,这样的企业不讲良心,缺乏道德,不人性也不人道,充其量就是不懂法。此言差矣!他们频签合同,逃避三险,克扣工钱加班费,还将职工变身派遣工……够了!这样精心的设计,精心的用计,精心的算计,都把法律算计了,还会是法盲,不懂法律?错!他们太懂法律了,明白法律的缝隙在哪儿,漏洞在哪儿,从而处心积虑加以规避。
更令他们变本加厉的是,他们遇到了弱得不能再弱的弱者。当一直在忍,忍了11年,最后都不能一退了之的弱者终于忍无可忍地找到工会调解中心,刘仁午、李春娟两位律师掰开揉碎苦口婆心地用情、讲理、说法对企业依法调解时,他们依然不思改悔,还玩起了兵法第37计——拖为上。想一拖了之。
对待这样工于且精于算计的企业,为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也必须对他们算计,不需37计,只需六方联动,依法依规拿出三招:其一,给其罚,依法索赔补偿职工;其二,追其责,免除企业法人职务;其三,吊其照,违法经营岂能招摇入市。这样的企业,连职工都不容,还容它做什么。堂堂法治社会,岂能对它没法儿治!
□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