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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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遣发生欠薪如何处理?
小偷行窃公司时被烈性犬咬伤,能否索要赔偿?
公司欠薪逾期未付 职工有权提起代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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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偷行窃公司时被烈性犬咬伤,能否索要赔偿?

 

读者刘欢欢(化名)近日咨询说,为防止财物被盗,她所在公司在仓库围墙内圈养有烈性犬,且在醒目处有特别提示。也就是说,只要外人不进入对应区域,便不会被烈性犬伤害。前些日子,小偷郭某为窃取公司仓库内财物翻越围墙,但其刚进入公司,便被烈性犬咬伤。有人认为,郭某只是想偷东西而已,罪不至于被养烈犬咬伤,故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她想知道:这种观点正确吗?有无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根据刘欢欢读者的讲述,可以肯定地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与之对应,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即郭某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郭某对损害的产生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在这里,所谓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该损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谓重大过失,是指当法律对行为人在某种情况下有较高的应当注意和能够注意的程度时,行为人不但没有遵守法律对其较高的要求,甚至连一般人都应注意并能注意的一般标准也未达到的状态。

结合本案,虽然郭某不希望也没有放任自己被烈性犬咬伤,但其作为成年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的行窃行为非法,明知公司养烈性犬的行为是为了防盗且并无不当,明知进入对应区域便有被烈性犬咬伤的可能,却为了非法获取公司财物,不顾一般人都能知道并注意的危险,轻信可以避免被烈性犬咬伤,执意进行偷盗,其行为明显属于风险自甘,公司自然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颜梅生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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