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弱、信息渠道单一、分辨能力不足的特点,趁虚而入骗取钱财,其中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等为名诈骗老年人钱款的“养老诈骗”是老年人上当受骗的“重灾区”。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干警通过分享真实案例,详细解读了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各类诈骗的犯罪手段和实施模式,帮助老年人树立防骗意识、提升防骗能力。
常见的5种“养老诈骗”类型
提供虚假养老服务 指利用上门照顾、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款。
投资虚假养老项目 指以投资养老保险、开办敬老院、入股养生基地等虚假项目,谎称能够获得定期返点、高额分红,诱骗老年人大额投资。
销售虚假养老产品 指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虚假宣称以房养老 指瞄准老年人养老需求,虚构安全可靠且能获取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个人房产抵押并将抵押款用于项目投资。
开展虚假养老帮扶 指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获得老年人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法官提示:
不轻信 要谨慎识别陌生人突如其来的“善意”,不轻信任何中奖、免费讲座等活动,不轻信他人关于投资的高额回报许诺,不轻信非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等。
不透露 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信息,以免有人别有用心设置陷阱。
善留痕 要注意证据留存,对于对方承诺的事项可有意识地录音,或保存相关书面凭证,或交谈时有信任的第三人在场,交付钱款应保存收据、转账记录等凭证。
善求助 要及时寻求帮助,遇到自己无法辨别的情况及时向亲友或者专业人士求助,一旦发现上当受骗,立即报警。
□本报记者 盛丽 通讯员 张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