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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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6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普法“微课堂”助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

 

6月12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总工会普法“微课堂”在龙城工会驿站开课。外卖小哥、快递小哥、商场信息员等3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活动。(6月18日 《四川工人日报》)

据报道,活动现场,工会法律顾问通过现场讲解及互动咨询服务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讲解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劳动纠纷、工资拖欠、权益维护等法律知识。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具有工作时间灵活、工作性质特殊、用工关系复杂等特点,用工关系有别于传统的劳动关系。现实中,由于对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法律意识不强,一些用工单位未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矛盾纠纷后,也不能以正确、理性的方式加以解决。由此看来,为用工单位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尤为重要。

泸县总工会在工会驿站开设普法“微课堂”,可以帮助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微课堂”通过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学法、知法、守法、护法,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工会驿站普法“微课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学习很方便,普法效果更明显。笔者期待,各地工会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等能经常性在驿站举办类似的普法“微课堂”,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法律明白人。□赵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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