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用‘枫桥经验’ 共助和谐发展”苏州工会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主题视频节目播出,来自工会系统、司法部门、人社仲裁院、律所、新就业形态行业的嘉宾走进演播间,聚焦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构建“工会+”多元化解机制,在节目中进行交流探讨,在互动中碰撞思想火花,通过平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扎实的理论,展示了苏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5月14日 中工网)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作出工作部署。因为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然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来都不是一场“独角戏”,而是一首“合奏曲”。
职工维权无小事,枝叶之间总关情。为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年来,苏州各级工会围绕维权服务这一主责主业,在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强化部门协同、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从劳动争议源头预防、裁审衔接等方面做好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实现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工会“娘家人”的担当作为。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事关劳动者权益维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和谐化解矛盾,和谐凝聚共识,和谐促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工程”,不仅需要久久为功,更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因此,还要紧抓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多措并举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力求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号”行稳致远。
□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