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眼下,聚焦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和保障职业健康权益,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颈椎病、腰背痛算职业病吗?”“已经诊断为职业病了,为何难以认定工伤?”“技术、工艺推陈出新,职业病病谱会不会随之变化?”说起职业病,有劳动者提出疑问,也有劳动者饱受困扰。(4月29日《工人日报》)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工作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日益增加,劳动者面临的职业危害也在不断变化。时值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关于职业病的讨论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的背景下,职业病的范围和种类是否应当与时俱进,成为了当下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职业病目录的更新应坚持科学、严谨的原则。在将新的疾病列入职业病目录之前,必须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临床实践验证,确定疾病与工作的因果关系,以及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诊断标准。我们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病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评估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业病目录的动态调整提供有力支持。
职业病目录亟待与时俱进。我们应当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职业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工作,为劳动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