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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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确了区政府根据城市更新实施单元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实施单元范围内物业权利人、相关权益主体需要,规定统筹主体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鼓励引入规划设计和策划运营能力强、公共关系处置经验丰富、商业信誉突出的专业企业,通过采取与物业权利人联营、合作、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权责明晰,推动项目高水平策划、专业化设计、市场化招商、企业化运营。本着适配项目、按需赋能的原则,重点从推动达成区域更新意愿、整合市场资源、推动项目统筹组合、推进更新项目实施及其他需明确事项等5个方面对实施单元统筹主体进行了赋权赋能,提高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吸引力。

《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定位与管理要求,理顺了城市更新项目库运行机制,并与现行审批机制无缝衔接,实现了支持引导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的生成、实施与运营,加强服务保障,优化实施程序,规范建设管理等功能。

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库采取闭环管理,即“更新意愿和项目征集——储备项目库——实施项目库——编制计划——审批实施——项目出库”管理体系。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储备项目库后,各区政府、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将提供“靠前服务、联合会商、专家咨询”等专项服务保障,推动项目孵化、生成和实施。纳入计划的项目可享受建筑用途混合、综合确定土地价款、提前勘察设计招标、信贷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政策支持。同时,纳入计划的项目视同完成“多规合一”平台初审,实施主体即可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通过联审后,与“多规合一”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北京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专家的职责、权利及义务等内容。文件明确指出,专家委员会专家要为北京市城市更新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提供专家论证和决策咨询;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重要文件出台进行专业论证;对重大城市更新项目提出咨询意见;对北京城市更新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每位专家每年至少完成一份专项报告。专家的入选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由市住建委聘任并颁发聘书,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按照《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要求,进一步跟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时跟进项目进展,积极推动项目实施,聚焦重点工作、群众关切,围绕完整社区、精品街区、活力片区、站城融合等专题,谋划推动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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