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徽宿州73岁的张大爷来说,去超市购物必须带的不是购物袋,而是老花镜。“很多食物标签上的字太小了,有些商品就巴掌大小,配料表、厂商、批号等各种信息挤在一起能有好几百字。配料表我不会看,就想看看什么时间生产的,保质期多久,结果后面写着‘见袋身’。”“建议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统一标注方式,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能够找得到、看得清。”(3月25日《法治日报》)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食品标签作为商品信息的直接传递者,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在超市的货架上,我们不难发现有些食品标签上的文字太小,生产日期更是“躲猫猫”,让人找得头晕眼花。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挑战。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于故意隐瞒生产日期或标注不清的厂商,应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确保食品标签的规范标注成为常态。
其次,需要制定更加细化的规范标准。针对不同种类和包装的食品,制定相应的标签标注规定,明确标注位置、使用表述和字体大小等要求。
此外,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购物时,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特别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对于标签模糊不清或难以辨认的商品,应谨慎购买或向超市工作人员求助。同时,要保留好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现问题时及时维权。
食品生产日期不能“躲猫猫”。监管部门、厂商和消费者应共同努力,确保食品标签的规范标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只有这样,食品标签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准确、有用的信息,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