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经丰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任命,我成为了丰台法院首位残疾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也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每每回忆起这段陪审岁月,内心的荣光与自豪依然在我记忆深处的时光里荡漾。
在法院、残联、陪审员办公室和法官、陪审员的关心鼓励下,我从最初参加陪审时的忐忑、焦虑、紧张甚至有些自卑的心理中,寻找到了坚持与追求的方向,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理念就像一粒种子,在我心里扎下根来,不断壮大成长,也激励着我在学法普法用法和追求公平公正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在参加陪审工作的过程中,陪审员办公室专门安排富有丰富陪审经验的老陪审员对我进行“传帮带”。其间,我结识了许多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陪审员,他们以各自不同的人生阅历,用脑用心用法,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给各类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同的视角和思路,既通民情又接地气,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成为了我人生中的一种无形财富。
其间,我参与了200多宗案件的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经济纠纷、财产纠纷等等。法庭之上人间百态,万千表现不一而足。每参加一次案件审理,都受到一次法治教育,让我在疼痛与理性的思考中体会到法律公正的内涵与力量。
每一次开庭,我都要对审理的案件认真了解做好记录,捋清案件原委曲直,记录下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找准症结、发表意见。凡有涉及残疾人的案件,我都积极为法官提供相关残疾人的法律政策依据,着力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我还在人民网开通了博客,撰写的陪审随笔被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法官杂志等多家媒体刊登转载。同时,通过残联与法院合作,还开展了残疾人进法庭普法活动。
厚爱长风,岁月荏苒,虽然不做陪审员已多年,但每每回首10年的陪审经历,我总会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回想起审判长法槌落下时的脆响,陪审工作在我面前就如同打开的一扇窗口,在平等参与的过程中,共享法治阳光……
□闫根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