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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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用户”更需“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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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1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用户”更需“大保护”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国民心理健康评估发展中心对全国中小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33.4%的青少年对“我不能忍受没有手机”表示同意。沉迷网络,不只影响学习。看似闲时“刷一刷”、偶尔“看一看”、随手“拍一拍”,其中可能蕴藏着多重风险——为牟取暴利,一些应用软件通过短视频、游戏装备、表情包等,将迷信暴力、色情低俗等信息向未成年人传播。(11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年来,网络“双刃剑”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网络可以传播正面声音,宣传科学文化知识,迅速反映社情民意,丰富信息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网络上的一些“自媒体”,也会传播有害信息。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网民的规模越来越大,“小用户”更需“大保护”。首先,应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执行力,切实加强内容监管和行业管理,推动网络平台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责,对遵纪守法、积极传播先进文化的用户以鼓励,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给予限制和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处。同时,应依法将论坛、微博、博客、搜索引擎、短视频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纳入专项许可范围。比如,网络实名制是杜绝电信诈骗、账号盗窃、虚假信息、垃圾邮件、个人信息泄露等,营造健康信息环境的一个手段。再者,要建立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侵害未成年人利益事件的有害信息的监测、预警、通报、处罚等,应该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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