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 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开展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工作,以“绩效分级、差异管控”为重要手段,激发企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指南》旨在通过绿色绩效评价,让绿色企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达到绿色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将给予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与支持。”《指南》明确了参评企业或项目的基本条件、评价指标和评定程序,企业按照《指南》的导引即可以开展评价。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的帮扶指导企业,更清晰的指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指南》评价指标基本覆盖各类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要求,涵盖企业的污染和碳排放情况、资源环境效率和绿色生产经营等内容,根据评价结果分为绿色标杆、绿色基准和普通合法企业。
《指南》不仅支持绿色行业,也支持传统行业中的绿色企业,依法设立且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北京市的企业,以及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投资建设的项目,均可以依照《指南》开展评价。评价工作发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自愿评价,自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后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备。
据了解,各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自愿自证”原则开展企业或项目的评价、公示和报备工作。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受理绿色绩效评价报备材料,组织开展抽查验证,将符合要求的绿色标杆、绿色基准企业和绿色项目纳入绿色企业和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