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太不容易了,真是麻烦你们了!”今年9月的一天,一名男子手持鲜花与锦旗,敲开了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的门。不久前,他的工伤认定案件在经历了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后终于得以维持,他可以凭借这份终审判决申请工伤赔偿了。为应诉这起案件,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张豪宸已经奔波了一年有余。
去年,张豪宸收到了张某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张某在通州区某小学建设项目上做零工,2021年10月22日在工作中不慎摔伤,造成肋骨多处骨折。在调查中,用人单位的态度是拒不配合,在张某提供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对其劳动关系矢口否认,并强调一定要跟张某走法律程序。
2022年11月,在认真核实、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张豪宸为张某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此后的一年内,用人单位先后在通州区行政复议办、通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与诉讼,张豪宸均代表区人力社保局出庭应诉。由于张某不懂法律知识,也没钱找律师,所以每一次出庭应诉都需要张豪宸为其整理证据,撰写答辩意见,每一次审理要准备的材料就多达二三百页。在多次的复议诉讼中,张某也曾动摇过,认为工伤认定没有意义,但张豪宸始终保持信心,不断安抚张某的情绪,在庭审上为张某据理力争,最终收获了好的结果。
这已经不是张豪宸第一次处理工伤相关诉讼复议案件。2022年至2023年期间,工伤相关复议诉讼案件增多,仅在2023年上半年工伤保险科就应诉30余次。越来越多的复议诉讼对工伤经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办案能力、业务理解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张豪宸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认真学习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钻研工伤保险相关案例,优化工伤认定工作流程,成为工伤应诉“小专家”。2023年至今,他已经应诉工伤复议诉讼案件27起,无一例败诉。
“诉讼复议程序尊重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依据事实,严守法律,才能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心服口服。”入职通州区人力社保局两年来,张豪宸在工伤保险科认真工作,服务群众,化矛盾,解纠纷,以实际行动让劳动者权益得到可靠保障。
□本报记者 张晶 通讯员 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