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为加快推动光伏发电发展,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启动征集。
按照《支持政策》要求,要想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首先需要满足这些条件:项目建设地点应在北京市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城市风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关要求。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覆盖率不应低于50%。项目应用的电池组件及逆变器符合《支持政策》相关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方向,并在2023年8月内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同时本次申报主要支持以下几种项目类型:一种为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光储直柔项目、光伏充电桩及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光伏组件及必要的安装辅助系统、逆变器等配电系统)。一种为产业园区(经国家、市级、区级认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公共机构、市级重点工程等整体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申请资金支持时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原则上项目总体规模不小于1兆瓦。一种为结合关停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据了解,项目公开征集完成后,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征集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估,确定拟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项目清单。符合要求的项目则会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