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7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提出五方面15项措施,包括深化源头治理、促进协商和解、推动多元调解、优化联动机制、强化基础保障等方面,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解决争议,最大限度把争议预防在萌芽、化解在源头。力争到2027年底,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基础保障更加有力,协商调解效能明显提高,调解建议书发放比例达到100%,50%以上的争议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全面提升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为深化源头治理,《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宣传引导、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隐患排查4条举措。通过推行典型案例发布、“流动仲裁庭”“京法巡回讲堂”,送法进街乡、进园区、进企业,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同时,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强重大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预警,围绕追索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主要争议类型,建立风险台账,及时跟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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