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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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户外劳动者提供“法治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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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户外劳动者提供“法治清凉”

 

各地劳动监察、卫健等部门应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或容易忽视的问题、搞不清楚的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关爱高温劳动的社会氛围,强化高温劳动保护的社会共识,为用人单位履行高温劳动保护责任、劳动者维权提供精准指引,推动高温劳动保护纳入更高标准的法治轨道,动员全社会力量给劳动者提供更多“法治清凉”。

北京地区“高烧”不退,连续超过40℃的天数已破纪录。6月25日又迎来了上班日,市民对于高温津贴的定义、如何发放等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就此,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指出,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6月25日《北京青年报》)

2023年的北方高温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来得更猛一些。连日来,京津冀、山东、河南、内蒙古等多地持续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发布高温预警,有些地方的最高气温还突破了历史极值。持续的高温天气会给一些重点人群带来健康风险,也给劳动保护带来了“烤”验。

根据国家疾控局此前发布的《高温热浪公众健康防护指南》,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户外作业人员属于高温热浪健康防护的重点人群。劳动者长时间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工作,很容易中暑,而中暑不是小毛病,有可能引发生命危险。近年来,每年夏天都会有不少劳动者因中暑致病。令人忧虑的是,尽管依托《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府已经建立了高温劳动保护机制,但不少用人单位对高温劳动保护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责任落实方面还存有明显的短板,不少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强烈。如此,高温劳动保护的“遮阳伞”就会出现漏洞,防护效果就会打折扣。

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高温劳动保护不太上心,与其对相关法律法规、机制措施以及高温劳动保护权利义务的了解不足不准有很大关系。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等部门趁“热”普法,通过媒体详细解读高温津贴的定义、发放条件、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以及相应高温环境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作业的禁限义务、劳动者的维权路径等事项,回答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明确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信息,有助于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高温劳动保护的法律意识,看清责任底线和权利范围,规范高温劳动保护行为,使得劳动者能够找准维权方向,厘清维权诉求。

高温劳动保护离不开既简明又详细的维权教育,离不开全面深入的普法宣传。有关部门普法到位,才能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用法夯实基础。今年北方多地的高温天气只是开了个头,后面还有更长时间、更大范围、更高强度的高温“烤”验。各地劳动监察、卫健等部门应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或容易忽视的问题、搞不清楚的问题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强化高温劳动保护的社会共识,为用人单位履行高温劳动保护责任、劳动者维权提供精准指引,推动高温劳动保护纳入更高标准的法治轨道,动员全社会力量给劳动者提供更多“法治清凉”。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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