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洁) 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今年6月1日也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两周年。6月20日,“与法同行 共护未来”北京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现场活动举行,会上成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将集结法治合力,全力以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推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今年6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在全市中小学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取得积极成效。现场交流展示了宣传贯彻未成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工作成果,其中丰台区第二中学附属实验小学带来的法治情景剧《放学路上》、大兴区教委选送的未成年人保护系列短剧视频《没有人能定义我们的明天》都是其中的优秀之作。
据悉,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牵头,首批成员单位包含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等50家单位。成员单位将凝聚法治共识,集结法治合力,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主任张雪梅现场发布多个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充分发挥评价指引和警示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