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市发改委、市住建委近日出台《建立健全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方法和制度的工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特点,分领域分阶段开展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工作。
据了解,进行能效评估的公共建筑类型包括: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非国有单位的单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50%的公共建筑。方案提到,公共建筑能耗是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运行能耗,包括由外部输入、用于维持建筑环境(如供热、供冷、通风、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餐饮等)的用能;能源品种包括电力、热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油品等全部建筑能源消费品种。
根据方案,本市分领域分阶段开展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工作。力争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对市级直属公共机构以及城市副中心区域公共机构建筑的能效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市级国有企业能效评估工作以及对建筑能耗管理平台中大型公共建筑全能耗能效评估,2030年底前对建筑能耗管理平台中公共建筑实现应评尽评。本市还将不断积累数据,条件成熟时将博物馆等公共建筑纳入公共建筑能效评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