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艳) 《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日起实施。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立法特点、主要内容等。
《办法》 按照“小切口”立法模式,将地震预警工作纳入已有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及时、精准地为地震预警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助力地震预警作用有效发挥。
《办法》明确地震预警工作原则与机制,遵循政府主导、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政府管理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地震预警工作的管理与保障:市地震部门统筹全市地震预警工作,负责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以及地震预警监督管理工作;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警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地震部门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办法》进一步加强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与建设,明确了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求。要推动社会参与,重大建设工程和其他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根据需要建设专用地震预警监测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可以纳入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人员密集场所和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其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安装专用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装置,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办法》的发布实施将有力促进本市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和管理。下一步,市地震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强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地震预警工作。其中,在系统建设方面,北京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北京子项目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和保障系统,形成了平均台站间距约11千米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该台网密度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准备进入试运行阶段,已初步形成了地震预警和信息服务能力,最终实现在地震发生之后6至8秒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发布会上,北京地震台副台长马士振介绍,目前北京选择了部分学校作为示范单位,安装了地震预警信息接收终端。这个多功能终端平时能播放防灾减灾知识,紧急情况下还能播放地震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