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记者3月15日从市教委获悉,认定网上报名时间自3月21日开始。
根据规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体检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8日。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3月27日下午4时,报名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本次认定将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据此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申请人务必按照以下要求查询本人所符合的办理情形:查询时间为3月28日12时至4月3日12时,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进行。
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办理时间为3月28日12时至4月4日12时。系统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4月3日下午4时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系统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应先按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再携带材料原件,经预约后前往现场办理。申请人未按时预约或办理的,不能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显示“审核未通过”的,表示申请人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完成办理的申请人可登录认定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办理证书领取事宜,证书可选择邮寄或自取。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和网报时间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网上或现场办理和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
市教委提醒,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