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网络产品和服务应有“防沉迷”功能……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
为了让孩子均衡发展,修订草案提出,学校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减轻未成年学生过重学习负担的规定,与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的时间。此外,厌学、逆反、焦虑,这些没准都是心理问题。为避免或减少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学校将为学生开出“心理处方”。修订草案提出,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修订草案对未成年人进行“医美”提出新要求。违者将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近年来颇受年轻人喜爱的剧本杀、密室逃脱,也对未成年人提出了相应的限制。修订草案提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此外,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等行为也不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