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所产生的鲜明警示威慑“涟漪效应”,必能在实践中释放出更多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治正能量,有力推动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的形成。
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护航新时代”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各10例。据统计, 2013年至202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垄断一审民事案件916件,审结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案件32075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11月18日《人民法院报》)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所有竞争行为必须循法而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既需要所有市场主体主动将利益的博弈规范在法治轨道上,更需要作为公平正义最后屏障的司法,及时对有损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经营行为予以有力纠偏。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工作大局,先后审理了一大批影响深远的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例,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机关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值得充分肯定。
然而,也应看到,随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决策的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对依法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了更多期待,对司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推动形成依法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浓厚氛围,不能仅靠对个案的严肃惩处,还有赖于通过典型司法案例的以案释法,让依法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共识深入人心。
在此现实语境下,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鲜明地体现了司法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零容忍”,彰显了依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司法价值取向。这对于进一步推动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深入开展,可谓正逢其时。
与抽象的法律条文和司法政策相比,司法典型案例更能让公众认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更能形成依法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治共识。综观近年来司法惩处的一个个典型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例,无不诠释了法治、公正、秩序在市场竞争中的价值互补和利益平衡。一个个鲜活的司法典型案例,就是一部部生动的法律教材,都会成为各类市场主体认识和感受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重要性的最好素材。一旦司法典型案例形成了鲜明示范和引领效应,各类市场主体必然会把依法规范自身竞争行为作为行动自觉,主动遵循利益公平博弈的不二市场法则。
更重要的是,以司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统一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问题,通俗易懂,更有助于释放出警示教育各类市场主体合规竞争的法治正能量。从现实情况看,不少市场主体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缺乏正确认识,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鲜活案例的警示。在一定程度上,司法典型案例就是一面镜子和一把尺子,能够让无意中滥用垄断优势地位和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市场主体有了对照检查的具体坐标,从而在法律责任威慑的倒逼下,主动把竞争行为放在法治聚光灯下,助推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最高法此番发布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对滥用垄断优势地位和不正当竞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认定、法律规则的适用作了具体阐述,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具有操作实务性的裁判指引,无疑有利于司法精准惩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典型案例所产生的鲜明警示威慑“涟漪效应”,必能在实践中释放出更多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治正能量,有力推动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的形成。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