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官,要于细微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司法温度,又要努力让每个案件的办理高品质有意义。”这是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扬对法官工作的理解,也是她对自己的要求。
在民事案件里,医疗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类案件。除了专业性强、鉴定繁琐外,这类案件还难在要关注当事人特殊的心理境况。陈扬曾办理过一件医疗纠纷案,原告是位70多岁的老人,她的老伴儿因普通感冒就医,住院后病情却急剧恶化,几周后便不幸离世。这样的突发变故,让老人难以接受。
老人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不仅如此,她还怀疑医疗鉴定周期过长,一定是医院在恶意拖延诉讼。审理中,老人情绪很激动,庭审程序也被迫数度中断。
面对僵局,陈扬明白必须先过了老百姓的“信任关”,才能进入法律程序。于是她挤出时间,经常给老人打电话,了解老人的生活起居。有时候,她还会约老人来法院,不说案子只唠家常,倾听老人的哀痛和思念。
一次两次,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老人渐渐缓解了因变故带来的悲痛,也愿意听陈扬说说医疗鉴定是怎么回事。陈扬不仅由浅入深解释法律规定,还找来类似案例解答老人的疑虑。
慢慢地,老人逐渐放下固有认知,陈扬还告诉老人会陪同她一起参加鉴定听证会。听到这里,老人放下了心中的负担。在征得老人同意启动鉴定程序后,案件审理程序得以顺利进行,最终,鉴定结论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依法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老人的案件审理结束了,但陈扬并没有停止对老人提到的医疗鉴定周期过长问题的思考。她尝试着在法定程序中,解决医疗解纷案件中鉴定周期长的问题。经过调查总结,她发现一些病例材料提交不规范、反复“拉抽屉”,是导致鉴定周期长的主要原因。对此,她区分原告、医院、鉴定机构三方主体不同的权利义务,制作“医疗案件证据提交1+1+1”清单,对原告强化提示告知,确保应交尽交、没有遗漏。对医院,她督促其严格病历管理,从源头上防控病历真实性争议。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活动,陈扬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强调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庭接受质询,从而增强了鉴定结论的认可度和接纳度,为后续审判工作的高效进行奠定坚实基础。她也基本形成了一次庭审启动鉴定程序、当庭制作鉴定委托函、及时移送鉴定检材的审理模式,个案审理周期平均缩短了2至3个月。
“法律的适用不是刻板的,司法实践更不应该一成不变。”陈扬说。通过点滴努力,在公正的基础上,让当事人体验到更便捷、更美好、更温暖的诉讼程序,是她坚持不变的目标。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2年来,陈扬审结民事案件3000余件,荣获了首都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
□本报记者 盛丽 通讯员 陈超 /文 通讯员 曹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