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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落实不到位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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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出台
“双减”政策落实不到位将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 任洁)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对教育督导问责实施进行具体规范,片面追求升学率、“双减”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学减负工作不力等问题将被问责。《细则》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记者7月21日从市教委获悉,针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等重点工作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则》逐项列出问责情形。其中对于被督导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违规下达升学指标,或将升学率与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学校布局规划落实不到位,中小学学位供给明显不足;“双减”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学减负工作不力,校外培训治理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对于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公众满意度低;存在违规补课、课后服务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抽逃资金、违规颁发学业证书和恶意终止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负面舆情等情况,应当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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