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通讯员 张宜恬 王凯琳)记者近日获悉,昌平区印发实施《北京市昌平区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设立实体书店发展扶持资金,促进实体书店健康发展。
“如果能拿到政策补贴,我们在今后的运营中会更有底气,能更好地服务周边社区居民!”昌平区又见书店创始人李斌说。他经营的书店位于回龙观街道龙域北街,是一家以24小时营业、会员义务打理书店、社会化拥军等为特色的实体书店,深受周边社区居民欢迎。
据了解,昌平区目前共有实体书店152家,因疫情影响,加上经营成本过高等因素,实体书店的建设发展出现下滑趋势。另外,各镇(街)实体书店体量和规模呈不平衡分布状态,不利于充分满足当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经过多次调研和召开座谈会,昌平区委宣传部于近日出台了该《办法》,旨在推动实体书店创新发展、健康发展,营造更加浓厚的书香氛围。
《办法》共有11条内容,从设立扶持资金、支持对象、扶持类别和标准、申报条件、项目评审、扶持资金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规定了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资金来源和引导实体书店发展方向等。
《办法》规定,以“开办补贴、运营扶持、特色奖励”3个标准,按照实体书体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补贴或者奖励。其中,“开办补贴”按照书店使用面积大小,一次性补贴资金从20万到2万元人民币不等;“运营扶持”方面,需要实体书店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奖励资金从10万到1万元人民币不等;“特色奖励”的扶持项则从内容选品、空间设计、服务经营、区位选址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奖励资金从15万到5万元人民币不等。同一年度,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请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项,运营扶持和特色奖励每年均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