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执行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打折扣的用人单位及时祭出严惩利剑,必能释放出更多的警示威慑“涟漪效应”,倒逼有“小九九”歪念的用人单位,主动把依法维护女职工延长产假合法权益的责任扛在肩上。
用人单位以女职工在延长产假期间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护其延长产假权益。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之一。(5月26日《工人日报》)
延长产假事关生育愿望的提升,是落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自去年8月国家出台三孩生育政策以来,各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密集出台增设或延长女职工产假的地方法规,多数地方女职工的产假被延长至100天以上,用人单位应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
然而,不少用人单位为减少用工成本,总是对执行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叫停”女职工延长产假典型案例中,涉事的企业无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产假可延长30天的规定,不仅对女职工延长产假30天的合法诉求置之不理,反而还以女职工未返岗构成旷工违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如此任性,被法院判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纯属咎由自取。司法旗帜鲜明支持女职工延长产假的积极担当和作为,显然具有多重警示意义。
首先,这是对用人单位打折扣执行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的法治警示。诚然,用人单位想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确实可以理解,但据此无视法律规定损害女职工延长产假这一特殊权益,无疑是打错了算盘。毕竟,作为一种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落实好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是其基本职责所系。人民法院对执行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打折扣的用人单位及时祭出严惩利剑,必能释放出更多的警示威慑“涟漪效应”,倒逼有“小九九”歪念的用人单位,从而主动把依法维护女职工延长产假合法权益的责任扛在肩上。
其次,这是对女职工主动维权的有力参照。女职工能否享受延长产假,既取决于用人单位对该项制度的坚决执行,又取决于女职工能否主动维权。在权利处理逻辑上,要求延长产假或对其放弃事关私权利的处置,女职工不能“只躺在权利簿上”,坐等纸上权利的变现。因此,要落实好延长产假制度,女职工即使面对用人单位的种种刁难,也应依法主动维权。在这种角度上,司法对女职工延长产假诉求的支持,无疑为女职工依法主动维权提供了参照。
再次,这是对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自我加压、切实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的督促。长期以来,不少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习惯于不告不理的执法模式,对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女职工延长产假法定义务的行为不愿主动介入,致使劳动监察执法的威慑效果不彰,而司法支持女职工延长产假诉求的典型案例,则为劳动监察部门的自我警醒提供了镜鉴。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应对照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地审视自己执法履职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从而以自我加压的主动作为,确保女职工延长产假制度应得到落实。
一个典型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叫停”女职工延长产假被判赔偿典型案例,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和劳动监察部门都释放了积极的警示意义。牵涉其中的各方利益主体,应以典型案例的引领为标杆,切实保障女职工延长产假这一特殊权益,让其充分发挥出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