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发布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禁止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从事施工作业。记者连日来走访广东工会、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了解到,项目工地在认真落实用工政策的同时,没有忘记工人们做出的贡献,一边积极寻找、创造就业机会,一边进行人性化关怀,开展帮扶活动,提供免费技能培训课程,努力减轻工人们对未来的担忧,鼓励他们走好人生的下一站。(4月29日 《工人日报》)
安全生产大于天。出台政策清退超龄农民工,当然是出于安全考量。建筑施工具有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及繁重作业多等高危特点,而超龄农民工的反应不灵敏、体力开始衰减,且可能突发身体状况,这些都是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风险因素。
当然,清退超龄农民工,不宜一清、一退了之。从风华正茂到头发花白、身体机能和劳动能力下降,超龄农民工为我们的城市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长期在建筑工地干活,大多数人缺乏其他方面的一技之长。当他们被按照规定予以清退后,接下来如何打工、获取收入来源?如何生存、如何养老?这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有人发出“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的疑问。对此,必须做好解释沟通和心理安抚工作。
超龄农民工如果能主动选择转型,当然值得倡导鼓励。比如,有的超龄农民工跟着老乡做起了装修活路,拌混凝土、砌墙、贴瓷砖等。然而,并非所有超龄农民工都有能力做到成功转型,城市留不住,乡村又回不去,很可能就此失去收入来源。对于这类超龄农民工,用人单位宜尽量让其原地转岗,从事保洁、保安、仓管等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工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协调各方,提供保洁、保安、物业等相对轻松的工作,并在转岗方面及时跟进,确保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解决超龄农民工的出路问题,还可以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在“家门口”就业。有专家曾经建议各地农村开发“适老化农业”生产项目,例如发展养殖业、农家乐等,岗位向一些返乡的超龄农民工倾斜,让他们在建设家乡中发挥余热,在“家门口”就能挣钱养老,不仅“退”得体面,而且心有所安。□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