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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4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明确规定疫情期间孕产妇就诊流程

 

新华社电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受到一定影响,为孕产妇就诊带来不便。记者从4月21日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国家卫健委的指导下,上海制定了《上海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对孕产妇的就诊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吴乾渝介绍,目前,上海市各助产医疗机构的门诊、急诊照常开诊,总体运行平稳。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临产或危重孕产妇,助产医疗机构须将孕产妇收治在缓冲区、隔离病房或隔离产房,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开展快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如遇到阳性感染者,医疗机构须采取快封、快筛、快消、快解等措施确保及时恢复开诊。各助产医疗机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互联网医院等多种形式,推送告知门急诊开诊信息、预约挂号、就医流程等信息,努力为孕产妇提供健康宣教、临床咨询、心理支持和就诊指导。各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孕产妇风险等级提供随访、产后访视等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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