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持续加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深化牵头部门统筹抓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执法的监管模式,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本市将深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实施劣V类水体消除攻坚战。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统筹治理,将整治任务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挂账督办,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水环境动态管理和联合执法。谋划实施新一轮水环境治理方案,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质增效,杜绝污水直排问题。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监测,防止返黑返臭。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强化密云水库、官厅水库、雄安新区上下游联保联治。
同时,本市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统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地”管理,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治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推动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实施意见》还提出,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完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健全覆盖多领域的市场化、多元化、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构建集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完善环评、执法“正面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