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商标恶意抢注将被依法查处、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昨天,在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表决通过。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在今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为了防止恶意抢注行为,条例特别加入了规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的内容。规定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商标管理,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为此,条例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传统文化领域和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为相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登记、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咨询和指导。遇知识产权侵权,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