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年人普遍反映的部分预包装商品上食品标签难以辨认的问题,记者近日走访北京部分超市,调查了牛奶、酸奶、奶茶、矿泉水、巧克力、黑芝麻糊、儿童小食品等近40件商品的标签,结果显示,确实有部分商品存在标签难以辨认的问题:有的商品生产日期既难找又难认,部分捆绑销售促销商品甚至把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都“藏”了起来……(3月15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健康性、安全性普遍提升了重视程度,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养成了关注、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的习惯。然而,一些食品的标签信息却存在着位置隐蔽、字体太小、字迹模糊不清等问题,给消费者查验、辨识制造了障碍。
要整治食品标签信息和消费者“躲猫猫”的问题,应建立两项清单制度,即拉出食品标签标注行为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立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通过修法、出台细则或法律解释的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划出食品标签标注的底线,列出食品标签标注的禁止情形;明确食品标签标注的具体责任、必然要求,打造食品“正面标识”——在食品包装正面,以图形、文字等形式,简单、直观地呈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信息以及盐、糖和脂肪等营养素含量或营养质量信息。在此基础上,赋予两项清单制度刚性保障,针对“躲猫猫”的食品标签信息设置追责项,从而让食品标签规则更具权威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