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记者昨天获悉,截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规定的代表议案提交截止时间,北京团共有5名代表领衔向大会提交议案5件。
据了解,5件议案内容涉及修改标准化法、社会保险法,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法等立法、修法内容,这些议案已全部被大会议案组接收。其中,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代表领衔提出关于修改标准化法的议案。她认为,地方政府与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化法是否保留地方在特定领域制定强制标准的理解存在分歧,建议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在相关条款中进一步予以明确。她说,“强制性标准是技术法规在我国的主要体现形式,应充分认识和用好强制标准的法规属性和社会治理功能,发挥地方强制性标准的补充、先行、创制作用,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特定领域,在排除利用标准设置障碍、限制建议市场竞争行为的前提下,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强制性地方标准。”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伊彤代表领衔提出关于修改社会保险法的议案。她认为,按照社会保险法目前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滞纳金方面差别较大。因职工离职、历史遗留问题及劳资纠纷等原因导致的社会保险补缴问题,一旦追溯时间久远,很可能会让企业面临较大压力,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造成较大影响。对此,她提出四点修法建议,包括明确社会保险补缴时间上限、补充社会保险滞纳金缴纳上限、明确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社保缴纳延迟的补缴方式、增加对以社保补缴谋取私利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代表领衔提出关于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法的议案。她介绍,目前对于房屋,国家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房屋在建设过程中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备,而针对房屋使用过程就存在法律空白。近年来,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房屋装修时也经常遇到私自拆改、拆除承重墙的情况,房屋也面临日常老化的问题。而目前在房屋使用阶段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定一部专门的房屋安全管理法对健全房屋安全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十分必要。她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房屋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建立房屋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明确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后的应急措施及农村房屋的安全管理规定。
同时,首都博物馆首席研究馆员齐玫代表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衔提出关于修改刑法的议案,民建中央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北京林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晓林代表围绕建立公平的营商环境领衔提出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