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2022北京新闻中心召开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冰墩墩受“双重保护”
“为成功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中国政府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良好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与奥林匹克相关的知识产权,承载着奥林匹克文化,诠释着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宝贵财富。做好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良好赛会氛围、保障赛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
据张志成介绍,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国政府对条例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进一步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标志纳入保护范围。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推动及时披露被许可人信息;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
国家版权局开辟冬奥版权登记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权服务。“像现在‘一墩难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同时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可以说是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张志成说。
违法行为集中在三个方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王松林介绍,奥林匹克标志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侵犯。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240余件。从查办的案件情况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比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南京纽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口罩案,当事人在其网店中销售印有五环图案的口罩,同时还存在刷单和对口罩防护等级的虚假宣传,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没收侵权口罩,并处罚款24万余元。
二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比如,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奥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策划发布了含有“奥运”“奥林匹克”等词汇的商业广告,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
三是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网站发布的内容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比如,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当事人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含有奥运内容的宣传图片,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52个境内网站(APP)被依法处置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冬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北京推五项措施保障冬奥知识产权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东表示,作为首座“双奥之城”,北京市高度重视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出五项具体措施。措施包括:建立完备的工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强化区域协同和市区联动,形成立体监管网络;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加大排查力度,实现侵权违法“零容忍”;针对互联网领域予以重点监管。
□本报记者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