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甘肃10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和5家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持“金牌”上岗。(2月14日《工人日报》)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一个企业也都有自身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是否合法,制度制定的程序是否合规,制定好了的制度如何发挥作用,需要有一支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来指导协调。包括参与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甘肃选树百名劳动关系“金牌”协调员,让他们为其他协调员做示范,使协调员队伍更专业,更有责任感,有利于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
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使一些地方的劳动关系相对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在此情况下,为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希望各地像甘肃那样,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给更多的企业和乡镇街道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员作用的发挥,在劳资矛盾中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让广大职工都能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实惠,充分展现和谐共赢的协商理念。
□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