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执法队中,有一个年轻的身影,他不辞辛苦地冲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第一线,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用火热的青春谱写着和谐劳动关系的新乐章,他就是曹立春。
曹立春1990年出生,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通州人,在从事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前,他曾在工程管理岗位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也为他从事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工作以来,他凭借突出的业绩、勤政务实的作风先后被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国务院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劳动保障监察员”“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为通州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开拓进取 自创《检查手册》
在业务上,曹立春勤于钻研,不断提升自身执法业务能力,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用工具,分享给执法队的每一位队员。在从事劳动综合执法工作的第一年,他就将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文件统筹汇编成册,一方面方便执法人员学习知识,另一方面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促进了执法工作标准化。
在参与国务院考核工作期间,曹立春不分昼夜地对在施工程项目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建设单位落实分账管理制度,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实行总包代发工资制度,事无巨细地核查分包单位工人实名制信息与实际是否相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并复查改正情况。
为做好此项工作,曹立春自创《通州区在施工程项目检查手册》,列出相关单位备查材料清单、检查的内容及注意事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执法注意事项等,使得全体执法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得心应手,经他规范后的工程项目各项制度齐全、用工守法规范。另外,他在实地检查工程项目的同时,充分收集各类文件材料,编撰成五万余字的《自查报告》。在他的努力下,参与国务院考核的在施工程项目未出现被扣分的情况,文字材料也得到考核组的高度认可,最终通州区代表北京市在国务院考核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雷厉风行 为工人追讨工资
2021年9月15日,通州区人力社保局接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反映15名工人在某项目施工现场讨要工资。曹立春收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安抚工人情绪,通过多方了解最终断定,问题的根源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劳务费结算上存在争议,双方对工人出勤天数未能达成一致。曹立春先是分别约谈了两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向其明示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违反的不利后果,要求双方顾全大局,优先解决工人工资问题。接着他对两家单位分别制作《询问笔录》了解具体情况。但是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争议内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时间转眼已经到了下午5点,此时两家单位提出先行停止协商,待第二天早上再次进行,看着工人投来的期盼目光,曹立春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单位提出的意见,要求他们必须当天将争议内容核对清楚,尽快发放工人工资。
在曹立春的督促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实名制闸机登记记录导出,与分包单位报送的工人考勤表进行核对,又通过与每个工人的记工本校对,最后在晚上11点左右终于将考勤情况核对完毕,双方签订了付款协议,约定于第二天早上开始向工人发放工资。这一天曹立春滴米未进,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在离开项目工地前还不忘向工人说明情况,承诺第二天一早他会再次回到项目监督发放工资。工人们感动不已,纷纷地向他竖起大拇指。
忘我工作 维护劳动者权益
曹立春干起工作就是“5+2”“白加黑”,坚持24小时轮班值守,第一时间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街道、乡镇的工地总能看到曹立春不知疲惫的身影,时常清早天蒙蒙亮他就赶到了现场,一直处理案子到凌晨一两点才收工。
在过去的三年里,曹立春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己任,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为使命,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为副中心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三年间,曹立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336件,为3086名劳动者追讨各类款项共计3923万元,案件办结率达100%。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24件,为368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552万元。
□本报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