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翠平)正在召开的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工会界别向大会提交了《强化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促进快递末端服务水平提升》的团体提案,建议明确快递行业应用电动车型标准,出台保障城市末端配送车辆的通行政策,进一步提升快递末端服务水平。
现状:快递服务车辆的规范管理有待完善
市政协工会界小组召集人,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潘建新介绍,时下,快递配送早就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快递服务车辆的规范管理就非常重要,因为这直接决定着快递末端的服务水平。国务院2015年发布《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61号)。2018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做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北京市级层面也对此出台了多项规定。2018年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明确,“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及车辆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人员实名制管理,驾驶人员智能管理终端要实现定位、测速和轨迹追踪功能,并建立监控管理平台。将快递、外卖监控管理平台接入执法系统,加大对快递、外卖电动车的非现场执法力度,实现对企业和个人的双处罚”;2021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违规车辆设置过渡期,要求“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潘建新介绍说,目前全市日均快件处理量超过1600万件,有5.7万辆电动三轮车纳入北京市快递协会“五统一”管理。明确快递行业应用电动车型标准,出台保障城市末端配送车辆的通行政策,可以进一步提升快递末端服务水平。
问题:快递三轮车上路面临双标处罚标准
工会界提出,目前,快递电动车管理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首先,快递电动车的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需要细化升级。《北京市城市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提出,对违规车辆设置过渡期,要求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目前就定位功能、接入执法系统、监控平台和过渡期方案等详细要求还未出台相关推动举措,致使快递三轮车上路频繁出现被处罚检查、快递员被拘留的情况,快递三轮车上路面临“走机动车道”和“走非机动车道”的双标处罚标准,行业对此反响很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快递员群体稳定。
工会界表示,快递电动车智能化规范管理还需提升。在市交通安委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已搭建末端配送综合信息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对车辆定位、轨迹和测速管理;对快递从业人员实现了自主化、远程化、便利化、统一化、规范化的培训。但目前路面违法还主要依赖一线执法民警的现场处罚,应推动快递二、三轮车综合化信息系统建设,配备定位终端设备,悬挂行业制式专用号牌,接入交管部门执法系统,加大对电动二、三轮车非现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规车辆生产、运输、销售、使用。
建议:加快出台全市快递电动车辆标准
对此,潘建新表示,希望加快出台全市快递电动车辆标准,明确行业用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可以应用技术手段推动“疏堵结合、协同共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完善“末端配送综合信息系统”人车互联互通智能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化手段,对电动二、三轮车辆进行线上实时可视化管理和远程监督管理,为交通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将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与交管部门实现信息对接,便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快递二、三轮车辆上路行驶秩序整治和管理。
市政协工会界还建议加大对非法电动车整治力度。邮政、交管部门应对纳入“五统一”的运营车辆实行动态化、信息化协同管理。对未纳入“五统一”及非法拼装改装、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严厉检处打击。